■ 拟“有条件放开”,暂定两个品种试点
■ 禁活鱼、未加工整鱼上市,不得带内脏
被禁止流入市场26年的河豚鱼有望“有条件开放”。
近日,受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委托,中国渔业协会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在北京就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召开听证会。被压抑数年的养殖需求得以表达。
这一次,界定可人工养殖的河豚,只有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成熟品种,上市河豚可以有肉、皮、骨,但不得带内脏。所有加工的河豚必须带包装,可追溯。禁止销售野生河鲀(河鲀俗称河豚),禁止销售养殖河鲀活鱼,禁止销售未经加工的养殖河鲀整鱼。
试点后或放宽上市条件
1990年11月20日,由卫生部发布施行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曾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这一纸“禁令”影响了整个河鲀鱼(专业称呼)产业20余年。
此次听证会上,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常务副会长崔和表示,此次并非全面市场开放,而是有诸多限制条件:
首先,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放开的原则,先行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的生产经营。因为已知河豚养殖有40余品种,这两个品种经过20多年经验积累,已完全成熟。
其次,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必须在农业部备案。
再次,养殖河鲀经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利用。也就是说将来在流通的应该是加工后的河鲀。禁止经营河鲀活鱼和未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生产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
此外,不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养殖河鲀、加工河鲀的,必须通过中国渔业协会专家考核。
“等试点工作做得成熟了,再考虑逐步放开其他养殖河鲀品种,或者放宽产品上市条件。”崔和透露。
“民间食河豚从未间断”
“民间吃河豚其实一直没有间断过,而且吃的都是养殖的,野生的基本碰不到。”郑金良是江阴一带有名的河豚养殖户。他告诉记者,现在的河豚养殖,其实和其他鱼类差不多,就算在在一些管得严的大城市,河豚同样以巴鱼的名义端上桌。
根据中国渔业协会河鲀分会的不完全统计,在黄渤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直接从事河鲀养殖的业户就有4000余家,整个河鲀鱼产业链的从业人员则超过50万,其中,大连是国内养殖河鲀鱼的一个主要产区,产业规模约5亿元。
“我们80%的产品出口韩国和日本。因为国内不允许上市流通,日韩清楚我们除了出口没别处卖,所以价格常常由他们压着。”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孟雪松说道。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