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在先:
本文不涉及系统的文学、诗艺批评,仅仅为了译文中有待商榷的几处疑似翻译错误而作,附带抒发些不足一孔之见的读后感。
我手中在读的是作家出版社2011年11月第一版的《兰波作品全集》,译者王以培,此版本为修订再版,最初的译本是由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的双语兰波作品全集翻译过来的,参照的版本是Édition établie, présentée et annotée par Pierre Brune, 1999版的《兰波全集》 (此版本说明见于中文译本扉页)。本着译文对照原本的原则,我在网上下载到了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于2003年重版的兰波英法双语作品全集。
Rimbaud如果我的调查没错的话,这本译诗应该是兰波在汉语出版物里的唯一一本全集,其名气与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王以培先生的译介工作也值得称许。
兰波作品全集
在修订版的序言中王以培写道:
“作为一名译者,十年后重新校订译文,我一度陷入两难境地,我变了,兰波也变了。那么译文要不要改变?看以前的译稿,就像读兰波的原稿一样——这当然是一种错觉。但思前想后,除了增补了很小的篇幅(《反福音书》),修改了几处错误和不当之处,仍基本保持了原貌。”
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译本还是颇有几分得意的。一定程度上,我觉得他有这种想法也有道理,毕竟,从这个译本2000年的第一版上市十几年来畅销海内,屡经冲印,仅2011版在豆瓣上就有1066人评价(评分在8.8分的高位),对于一本诗集来说,很可疑称得上了不起的成就了。不过在钦佩之余,同样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十年有余,旧译新版,译文中几处非常明显的错误,王却依旧熟视无睹。所以,身为法语学习者和诗歌爱好者,我不得不尽己所能,将几处我认为翻译错误的地方指出来,以解读者心中的迷雾,也使得只能阅读汉语译诗的读者能够触碰到一个更为真实的兰波。
在此仅试举三首诗为例:
一:最明显的一个错误出现在46页的《妮娜的妙答》中首先是第九节,不知为何,王略过不译,而是选择以省略号代替,现将原文录于此:
(Dix-sept ans! Tu seras heureuse!—Oh! les grands prés,La grande campagne amoureuse!—Dis, viens plus près! . . .)拙译:
(十七岁!你将幸福!
——呵!辽阔的牧场!
阔远的爱恋中的田野!
——我说,快走近些!)
然后是第十节:
王译:
——你的胸贴着我的胸,我们的声音彼此交融,渐渐地,我们将赢得激流,随后是灌木丛!……原文:
- Ta poitrine sur ma poitrine,Mêlant nos voix,Lents, nous gagnerions la ravine,Puis les grands bois !...此节诗,共四行,有两处疑似错误。首先,抛开原文不谈,我不知道几人能读得懂像 “我们将赢得激流/随后是灌木丛”这样的诗句(一定程度上,兰波超现实主义先驱的名声就是这么来的,因超现实主义者给兰波贴上超现实主义的标签,并不意味着兰波所有的诗句都要神乎其神,令人费解才像兰波)。而王以培先生究竟是没读懂原文还是没读过自己的译文就不得而知了。
说到中译里的“赢得”,其实在法语原文里是gagner,这个动词不仅有赢得、战胜、赚取的第一意向(也是最常用的意思),还有到达、抵达、侵袭的意思,这层含义对于一个本科二年级的法语专业学生(专四水平)来说恐怕都不能算陌生!王以培老师作为专业译者,此处出现这种错误实在是不能理解。
另一处则是结尾的“灌木丛”,原文是les grands bois,bois意为树林,grand是大的意思,不知为何要译为灌木丛。同样的三个单词,在第十四节,王又译为茂盛的丛林。
这首诗的译文另有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不便一一列出,例如:十五节“一头吃草的动物”,原文为un troupeau qui broute,直译为吃草的畜群。十六节“果树曲曲弯弯!/十里之外,”在原文中,果树为pommier(苹果树),十里为une lieue(一法里,合四公里)
二:125页 捉虱的姐妹原题:Les chercheuses de poux
意为:女捉虱者,复数,但并无姐妹的意思。
这首的译文问题出在第一节,并且问题是很严重的。
王译:
当模糊的梦中,飞出白晃晃的小虫,孩子的额头里布满红色风暴,他来到两位伟大的美人床前,她们的玉指上生着银亮的指甲。原文:
Quand le front de l'enfant, plein de rouges tourmentes,Implore l'essaim blanc des rêves indistincts,Il vient près de son lit deux grandes soeurs charmantesAvec de frêles doigts aux ongles argentins.初读第一节的汉语译文,读者大概觉得,兰波果真是伟大的天才诗人,这奇谲的描写和惊破天际的想象力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另一部分不入流的诗人读到这里大概会想,写诗就该这么写,毫无逻辑,自动写作,梦幻抒情,越晦涩越是好诗。(这些感受只是我的意淫,可略过不读。)
可是细究之下,我相信,兰波的诗必然是有其内在的逻辑的(毕竟他还只是超现实主义的先驱嘛),那么,诗句之中的“白晃晃的小虫”哪里来?真就从“模糊的梦中”飞出的?“孩子的额头里布满红色风暴”???不说这是超现实主义诗歌确实就无法理解了。接下来,孩子“来到两位伟大的美人床前”,他还只是个孩子啊,来到没人床前意欲何为呢?还有,男孩儿不是还在睡觉呢吗?这莫非是一场梦?还有,两位“伟大的美人”同睡一张床?这样,即使来到床前,这个男孩怕是也无机可乘吧!
为了解答这些疑惑,这里再贴一下程曾厚先生的版本:
男孩子的脑袋上难受的通红一片,祈求模糊的白色幻梦成群地飞来,两个俊俏的大姐走近了他的床边,伸出银色的指甲,十指纤纤而可爱。至此,疑惑全消,原来红色的风暴只是男孩额头上抓挠的痕迹(因为有虱子), 白晃晃的小虫这里,其实真的很难处理,原文为l'essaim blanc,essaim有蜂群、群飞的昆虫和大群、大批之意,这里是用作量词修饰梦,所以跟什么“白晃晃的小虫”没有任何关系,而程增厚先生的处理,我觉得虽不可称完美,也算是较为妥当的。另外,这里已经是王以培先生第二次用单词的第一意向强制处理诗句翻译了,不仅令人生疑。
三:147页 晨思本诗的翻译,在第一节还可以说中规中矩,无甚指摘,但第二节开始,王以培先生就放飞自我了,先看中译:
而在那开阔的工地上,迎着赫斯佩里得斯的太阳,木工们已经卷起袖子开始晃动。原文:
Mais là-bas dans l’immense chantierVers le soleil des Hesperides,En bras de chemise, les charpentiersDéjà s’agitent.这一节初读并无可疑之处,迎着早晨的太阳,木工们在开阔的工地上卷起袖子,是很正常的工作场景。可惜,原文并非如此,第三行的en bras de chemise在新法汉词典中的释义是:只穿着衬衫[意即没有穿外套],并无卷起袖子之意,虽然说工人干活卷袖子很正常,但窃以为翻译还是要以忠实原文为主,原文为脱掉外套,便不好在翻译里变为卷起袖子或者解开鞋带。
第三节中译:
在苔藓的荒漠中,他们默默地制作棺木,其中城市的珍宝,将在虚拟的天空下发笑。原文:
Dans leur désert de mousse, tranquilles,Ils préparent les lambris précieuxOù la richesse de la villeRira sous de faux cieux.这一节的中文几乎是完全的错译,我先试译如下:
在布满苔藓的荒地上,从容地,
他们制作着精致的护墙板(天花板镶板)
城里的那些富人们
将在这伪造的天空下欢笑。
首先,原文中的lambris根本没有棺木的意思,而且,lambris的修饰词précieux(珍贵,精美)在王译中也没有译出,属于漏译。第三行的la richesse既有财富也有富人的意思(见新法汉词典richesse条目最后一条释义),而王译为珍宝,那珍宝作为第四行的动词笑的主语又如何解释得通呢?如果非要译为“珍宝,/将在虚拟的天空下发笑。”岂不又要落入作超现实主义(或拟人?)解释得窠臼?所以我认为la richesse译为富人更合适。另外,本节诗王译最大的问题出在他没有正确理解lambris的意思,只有将lambris译为用作天花板的护板解释,第四行的伪造的天空才解释的通,而王译为棺木,那么第四行的“虚拟的天空”只能做棺材盖解了?而且,法国人的丧葬礼俗与中国本不相同,他们的棺材轻巧而朴素,四人即可依肩抬起,所以这么小的棺材是如何去贮存“城市的珍宝”的呢?
待续……
后记:本文作者在法语语言水平、诗歌研究和文学评论上都只能说是小学生而已,并无意去批判王以培先生的全部翻译,我前面已经强调过他的贡献是不可否认的,只是,为了让兰波诗歌的中文译本更忠实原作,我愿意不惧班门弄斧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见。如果,文中有什么地方涉及错误的解释和见解,还望读者、方家不吝赐教。
豆瓣评论备份:年:《捉虱子者》里这句值得仔细看看:
Quand le front de l'enfant, plein de rouges tourmentes,
Implore l'essaim blanc des rêves indistincts,
这里Implorer的主语是le front,plein de rouges tourmentes是插入语。
重点说tourment和essaim。
tourmente和tourment只差一个字母,前者的词源是拉丁语的tormenta(tormentum的复数),后者间接词源是拉丁语的tormentum,如果作者用rouges tourments,就可以直接理解为叮咬之苦了,这里之所以用前者,一方面出于韵律需要,一方面也有通感的需要,同时还用语境营造了一种双关的效果。
但如果把tourmente和essaim关联起来看,这两个词就都可以看成通感的用法,是用富于动感的它物来描写人的身体感觉。tourmente本义是风暴,风潮,这里描述的是瘙痒带来的骚乱和躁动。essaim本义是蜂(虫)群,这里描述的是抚平骚乱的抚慰感。与这两个名词搭配的形容词是红色和白色,从色彩学来看,红色的含义之一是激动,白色的含义之一是平静,也是有通感的作用的,后一句的银色也印证了这点。
读这个句子带给我的画面感是渴睡的小孩因被虱子带来的瘙痒而躁动难眠,痛苦焦急得脑门红胀,充满压迫感,渴望获得抚慰,渴望进入梦乡,渴望有什么来抚平红潮带来清凉。
这种通感手法在同属超现实主义的画家Salvador Dali的笔下也可以看到,他多次在人物肌肤上画成群的蚂蚁,有时也画在脑门上。他自己的解释是蚂蚁代表腐蚀,代表美好的肌体将要朽坏,同时也利用密集恐惧带给人一种切肤的压迫感。
对于tourmente的翻译,多个英译本都是直接用torments(痛苦)来翻译tourmentes,和程曾厚意见一致;意大利文版本用的也是tormenti(tormento的复数,痛苦)而没有选择tormente(tormenta的复数,风暴);俄文版本用的则是вихрей(вихрь的第二格复数,旋风)。
essaim:英译本基本都用swarm(本义虫群鸟群,引申为各种群);意大利文用sciame(和法语essaim同源同义);俄文译本则甩掉了这个词,同时甩掉的还有blanc。
综合来看,每个译者的理解都各有不同,为了形成译文也各自做出了选择和牺牲,但原诗的意象、韵律和多义性都很难完全保留。
可以看看《吊死鬼舞会》(Bal des pendus)那首,第二段第一个人名他改了没有,很硬的硬伤。
Belzébuth王以培曾经翻译成贝尔塞毕斯阁下,这个是苍蝇王别西卜……西方文化里最有名的的魔鬼之一。
这个名字在基督教《圣经·新约·马可福音》和《圣经·新约·马太福音》里都出现过,国内通行程度最高的和合本用的译名就是别西卜。这个人物在《圣经·旧约·列王记下》里也出现过,名字拼写不同,那处译作别力西卜,是革伦的神。天主教华人使用的思高本《圣经》里别西卜的名字译作贝耳则步,如果译者有强烈的天主教信仰可能会排斥别西卜这个译名,但肯定不会选择贝尔塞毕斯阁下。
这类错误估计还有很多,有字典还是看原文吧。
